将打开“标识文件”对话框。
此文件即会添加到“参考逻辑名称”列表框中。
为笔表中的参考指定逻辑名称时,您可以输入完整的逻辑名称,也可以输入由一个或多个通配符组成的表达式模式。下表标识了可用于匹配逻辑名称的通配符。
通配符 | 功能 |
---|---|
(.) | 匹配任意字符。用作单字符通配符。 |
(*) | 匹配前导字符的零个或多个具体值。与任何字符或单字符通配符 (.) 搭配使用。自动包括词根。 |
(+) | 匹配前导字符的一个或多个具体值。与任何字符或单字符通配符 (.) 搭配使用。自动排除词根。 |
必要时,您可以替换现有条目或将其移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