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逻辑名称选择要处理的参考
在“元素选择标准”选项卡中,单击
文件
按钮。
将打开
“标识文件”对话框
。
在“参考逻辑名称”部分,单击
选择
按钮。
将打开“选择文件”对话框。
选择所需参考并单击
确定
。
将关闭“选择文件”对话框,并将选择的文件添加到“参考逻辑名称”列表框。
父主题:
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