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有效的表达式以定义变量
从
“变量”
对话框中,打开
“表达式创建器”
对话框。
如果参数已经定义表达式,则会显示在
表达式
字段中。
输入构成所需表达式的元素(例如,其他现有变量、函数、操作符等)。
注:
从
符号类型选择器
中双击一个变量、函数或常量,以将其插入
表达式
字段中的光标位置。
在上面的
工具栏
中单击一个操作符,以将其插入光标位置。
函数和变量的工具提示将指出参数并返回值。
可选:
选择表达式的一部分,然后在工具栏中单击
()
,对其进行分组或解组。
单击
测试
或按 Enter 键分析创建的表达式。
如果发现错误,系统会进行报告且光标将移动到发生错误的位置:
注:
如果出现错误,将禁用
确定
。
修复错误,然后再次单击
测试
,
确定
按钮将变为启用状态:
单击
确定
。
现在,创建的这一表达式已定义所选变量(在
“变量”
对话框中)。
父主题:
表达式创建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