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点符号
绘制将属于点符号的元素。
选择元素或用围栅包围这些元素。如果使用围栅,将忽略
围栅(选择)模式
,而仅使用由围栅完全包围的元素。
可选:
使用
“定义单元原点”
工具
定义点符号原点。
在“组件”列表框中,选择任意点符号组件。
将显示用于处理点符号组件的控件。
单击
创建
按钮。
将打开“创建点符号”对话框。
在“名称”字段,键入符号的名称。
单击
确定
按钮。
如果您跳过了第 3 步,请输入一个数据点以定义点符号原点。
注:
如果库中已存在同名点符号,系统将显示一个包含此信息的警报框,并让您选择覆盖现有点符号或取消创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