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所有打开的视图应用相同特性
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选择
二维设计
>
视图
>
演示
>
视图特性
。
按
Ctrl+B
。
如果使用的是缺省的功能键菜单,请按
F5
。
从任一视图窗口的控制菜单中,选择
视图特性
。
在视图控制选项栏中,选择
视图特性
图标或相邻的倒三角。
将打开“视图特性”对话框。
从“视图号”选项菜单中选择一个视图(您将把该视图的特性应用于所有打开的视图)。
从项列表中选择所需视图特性的对应图标,以便打开或关闭它们。
选择
应用于打开视图
图标。
父主题:
设置视图特性